[苗栗縣] 未封閉供公共通行之騎樓可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房屋前之騎樓如果未做營業使用、未封閉並供公共通行使用時,該部分之房屋可以免房屋稅喔!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按稅法規定凡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但為考量公共利益,房屋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時該部分房屋可以免徵房屋稅。但如果騎樓係部分或全部在白天封閉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供公共通行時,因不符合公共使用要件,而無法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供公共通行使用之騎樓經免徵房屋稅後,如果封閉改供營業或住家使用時,該部分房屋仍將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營業用或住家用稅率恢復課徵房屋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廣告』
聯絡人:譚玉美
聯絡電話:331900分機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