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101年度地價稅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繳稅,8月31日截止收件,可獲精美紀念品乙份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王先生在屏東擁有1筆土地1間房子和1輛車子,他因在外縣市工作繁忙,常常錯過地價稅、房屋稅和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被加徵滯納金,或遺失稅單又需申請補發,費時有費力。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貼心建議:有上述困擾民眾,請多多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繳稅,它是約定在各稅徵期末日扣款,省時方便有安心,也可避免逾期繳稅被加徵滯納金,凡申請民眾並可獲該局增送精美紀念品乙份。
該局表示:101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限繳期限至11月30日,在8月31日前送件申請者,即可適用101年度地價稅開徵,開徵前二星期會寄發預留存款通知,開徵期末日扣款成功者,該局在三星期內寄發繳稅證明書給納稅人收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