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土地重劃後始辦理繼承登記,其重劃費用證明書核發對象應更正為繼承人,始得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參與土地重劃,地政單位原以土地登記簿所載土地所有權人名義核發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如繼承人辦妥繼承登記後欲移轉該筆土地者,應請發證單位將證明書核發對象更正為繼承人名義,重劃費用始得自土地漲價總數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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