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轉帳扣繳今年地價稅請於8月31日前申請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地價稅開徵二個月前(即8月31日前)向稅捐稽徵處辦理以轉帳方式繳稅,稅捐處將於11月30日自約定轉帳帳戶主動扣款,省時方便又不用擔心逾期繳稅受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有些土地所有權人因工作忙碌,收到地價稅單後忘記於期限內繳納,或因時常出國甚至長年旅居國外,或非中華民國國民取得本市土地,不知道或不方便繳納地價稅,該處建議以委託轉帳方式納稅即可解決是類問題。
新北市的土地所有權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新北市政府網路e櫃檯直接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ntpc.gov.tw )或至該網站下載申請書,填妥納稅義務人及約定扣繳之銀行帳戶資料後郵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亦可攜帶印鑑章及存款帳戶資料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及各分處臨櫃申辦。
申辦完成後,稅捐處不會寄發稅單,僅於10月底前寄發轉帳繳納通知及課稅土地明細資料,以便土地所有權人可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及核對課稅內容,稅捐處於扣款後會寄發轉帳納稅證明。又為響應節能省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鼓勵土地所有權人可於申辦委託轉帳扣繳稅款時填寫電子郵件信箱(e-mail),該處會以e-mail加密方式寄發,不用擔心您的財產資料外洩,這項創新服務僅適用新北市土地所有權人,歡迎多加利用。
如您仍有地價稅疑問,歡迎來電89528625洽詢。

撰 稿 人:土地稅科 黃秀玲 電話:8952-8263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劉麗慧 電話:8952-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