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因蘇拉颱風以致車輛受損無法使用,可於102年1月31日前,檢據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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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蘇拉颱風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呼籲受災民眾注意,如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於102年1月31日前,檢據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地方稅稽徵機關將主動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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