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 社會新鮮人求職,當心成為人頭欠稅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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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社會新鮮人求職時請注意,千萬別被公司行號當成人頭負責人或股東,以免變成欠稅戶,致遭限制出境或移送執行後可能遭拘提管收。
該局說明,轄內甲公司欠繳稅捐達限制出境金額標準,因公司已經經濟部廢止登記,且未選任清算人,財政部遂依公司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79條規定,報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該公司全體股東即某君等3人出境;某君被限制出境後,主張甲公司係其出社會求職之第一份工作,且不久便離職,其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已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出境限制,惟依規定,在法院未判決確定前,某君既登記為甲公司之股東,則無法解除其出境限制。

該局指出,社會新鮮人求職,因經驗不足,易被有心人士拐騙或利誘,而被登記為公司股東,等到被追索欠稅後,才猛然發現變成欠稅戶;該局特別提醒社會新鮮人,應徵工作時,千萬不要輕易將身分證件或其他重要文件交付予他人,也不可以在任何內容不明的文件內簽名或蓋章,以免滋生事端,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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