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欠稅執行查扣薪水抵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欠稅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後,行政執行署通常會先發傳繳通知促請納稅人繳納,若經該署發函傳繳仍未繳納,嗣經該署查得納稅人服務之公司、行號,該署即會向欠稅人服務之公司、行號發出扣押執行命令,請其按月扣取三分之一薪水,直到繳清稅款為止。
該局呼籲納稅人要注意稅捐繳納期限並如期納稅,若逾期未繳,除需加徵滯納金外,還會因欠稅被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扣取薪資,進而影響個人的名譽,造成負面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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