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千萬別輕忽家門口郵局黏貼之送達通知書,因為已完成法定之送達程序!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公文文書以附有送達證書之掛號方式寄送,並由郵務人員為寄存送達者,不論當事人何時前往寄存郵局領取,均已發生送達效果。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部分納稅義務人因工作早出晚歸,家中又沒有其他成員代收郵件,致郵局無法將送達文書交付與當事人,而寄存於郵局,經郵局黏貼送達通知書於當事人門首,千萬別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表示沒有收到該文書,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此已完成合法之送達程序。

  該局特別提醒,若該送達文書為稽徵機關寄發之繳款書,當事人未前往領取,逾滯納期滿仍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千萬不可不慎。如仍有疑義,可利用 0800-086969 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