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法院拍賣之土地如退還溢繳增值稅將以誰為受領人?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之土地如退還溢繳增值稅,以原執行法院為受領人。

  該局說明,法院拍賣土地已按一般用地稅率扣繳土地增值稅後,原土地所有權人補申請按優惠稅率核課或申請不課徵,如執行法院認為其核退之溢繳稅款,係執行所得之案款應交法院另行分配債權人,則其退還稅款之受領人應為原執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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