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房屋稅單若投遞地址已變更,請記得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若尚未收到稅單者,請記得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補發稅單及確認投遞地址是否正確。

  地方稅務局指出,常有民眾稅單之投遞地址已變更,而未主動申請變更地址,該局之稅單投遞地址仍為舊地址,以致民眾未收到稅單,無法如期繳納,而遭移送執行之情況產生。

  地方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若稅單投遞地址有變更,可以透過電話、書面、網路或臨櫃申請辦理。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086969或撥04-22585000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