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全面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防止逃漏稅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對於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每年均會全面清查免稅條件是否仍符合,若不符免稅條件,即予恢復課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稅務局指出:不符合免稅要件,恢復課稅的原因為,1.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2.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未設同戶籍。3.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雖設同戶籍,但已無親屬關係。4. 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5.車籍與戶籍未設同一地址。6.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後續鑑定日到期,未重新鑑定或鑑定不通過者。7.身心障礙原因消滅。8.車輛改變用途。
稅務局呼籲免稅車車主,遇有免稅條件變更時,請主動向該局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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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牌照稅科 吳淑珍
連絡電話:037 331900轉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