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欠稅人提供擔保物應符合規定始可解除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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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欠稅人因欠稅遭限制出境,依規定可以提供擔保,憑以解除限制出境。
稅務局表示,欠稅人如欲提供擔保物以解除出境限制,應選擇「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如黃金、公債、銀行定期存單等,才不致因審查不合格而影響出國行程。
稅務局呼籲欠稅人,如有欠稅應儘速繳納,千萬別存僥倖心理,若被限制出境,影響出國旅遊或經商契機,可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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