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全面催繳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本局已於本(101)年7月12日寄發催繳繳款書全面催繳101年使用牌照稅(包含催繳近5年積欠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1年8月31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繳納期限,儘快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繳稅。
該局另表示,稅單一經合法送達,如逾期仍未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止,逾30日仍未繳納,將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另一旦查獲欠稅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含路邊停車),還會被處以1倍罰鍰,處罰相當重,請勿心存僥倖規避納稅義務!
該局另提醒,為避免因忙碌忘記繳納,納稅人可申請轉帳納稅,且銀行扣款時間是定期開徵繳納期限最後一日,納稅人不會損失利息,也不必負擔手續費,更重要的是不會因忘記繳稅而受罰。如您還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消費稅科電話2224371轉110~113,將竭誠為您服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