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房屋的騎樓若部份設攤營業,則不能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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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房屋的騎樓若供公共通行,沒有做任何使用,則騎樓部份可免徵房屋稅。但若是騎樓全部或部分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而未營業時仍供公共通行,因該部分已設攤供營業使用,以不符合免稅要件,應按實際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表示,在自家騎樓擺攤供賣飲料、小吃等小生意的情形有增加趨勢,雖有預留小部分空間或未營業時仍供公眾通行,但因已屬有營業之事實,不能免徵房屋稅。
該分局特別提醒您,一旦騎樓免徵房屋稅後,騎樓若有營業而變更使用情形,亦須向稅務局申報變更,否則如經人檢舉或查獲,除補徵應納稅額外,尚需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