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蘇拉颱風來襲成災 稅務局翌日即主動派員輔導減免稅捐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蘇拉颱風來襲帶來強風豪雨成災,彰化市、鹿港、社頭、田中、溪州等鄉鎮傳出淹水,彰化市南郭路一輛轎車被連根拔起的大樹壓倒,稅務局得知訊息後積極蒐集受災地區資訊,並了解受災情形後,翌日即主動派員前往輔導減免稅捐。由於稅務局迅速派員勘災且尋求村里長或村里幹事配合勘查,以主動深入方式協助民眾申請房屋稅減免事宜,積極及時作為獲得受災戶認同。
該局提醒民眾於受災後清理家園,别忘了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使用牌照稅:民眾倘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請向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先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地方稅務局會主動退還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如果來不及向監理單位辦理時,受災車主可以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村里長、鄉鎮公所、消防及警察等有關機關出具的災害證明及修車廠開立的修復發票,向地方稅務局申請退還從災害發生日起至恢復使用前一日止之稅款。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減免當年期該筆土地之全年地價稅。
三、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致不堪使用或須修復始能使用,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房屋災損時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減免房屋稅。針對本次受災房屋,以實際淹水日及受災樓層為準,每30天停徵1個月的房屋稅,不足30天也以30天計算;換句話說,只要淹水1天,淹水樓層就可以減免1個月的房屋稅。如果因為豪大雨、土石流衝擊,造成房屋毁損,房屋稅也會因毀損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減免。例如房屋有坍塌至不勘居住,受災面積已達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受災面積達 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至修復為止。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或鄉(鎮、市)公所申請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本局網站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稅捐減免。民眾如有疑問,
請撥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