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收到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之退稅支票,在金融機構未開立帳戶,如何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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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退稅支票3000元以上一律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如
收到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之退稅支票,卻無金融機構帳戶,建議您至銀行或郵局開立存款帳戶存入退稅支票,經交換後即可兌領。如納稅義務人無法開立帳戶,基於便民原則,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者,納稅人可檢附支票及申請書,向稅務局申請註銷該退稅支票原有「平行線」或「禁止背書轉讓」戳記,以方便兑領;另外新
臺幣50萬元以上之退稅支票,仍請至銀行或郵局開戶存
入後兌領。
現今銀行或郵局開戶手續簡便,若無金融機構帳戶,建議您至銀行或郵局開戶,除便於存入退稅支票,開戶後也可以存戶影本至本局辦理約定轉帳繳稅及約定轉帳退稅,更安全且便利。
民眾如仍有疑問,請撥打電話037-331900分機733
轉聯絡人黃湘蓉或至稅務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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