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暑假打工看過來,薪資竅門報你知!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領薪水了!暑假即將過半,打工薪水就要發下來!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趁著暑假打工賺學費或外快的學生,打工除了務必慎選工作場所,應徵時結伴而行,以確保自身安全外,還得特別留心稅務問題,避免被不肖雇主利用,成為逃漏稅的工具。
  部分公司行號會利用虛增員工薪資費用,達到逃漏稅目的,通常還自認為是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此種方式常常會偷雞不著蝕把米,除了最容易遭人檢舉外,同時各地區國稅局為遏止營利事業利用人頭虛報薪資逃漏稅捐,近年來均運用電腦交查資料後選定對象,進行專案查核,若查獲公司行號確有虛報薪資逃漏稅捐者,除予以補稅外,尚須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予以處罰,公司行號如涉有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等嫌疑者,還將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南區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南部某甲公司98年度利用虛報薪資逃漏巨額所得稅,該局非常重視,經依據檢舉人提供之線索,進一步搜集相關資料查核後發現,甲公司所提供98年度員工薪資印領清冊中,居然有20多位員工的薪資每月均為20,000元,98年全年薪資均同為240,000元,甲公司卻無法提出這些員工的出勤紀錄、工作內容及投保資料等,經該局進一步實地訪查這些員工,大部分人員表示從未受僱於甲公司,少數人員則表示只有暑假在甲公司打工並未領取這麼多的薪水。甲公司見事證齊全,終於坦承確有虛報薪資情形,國稅局最後認定其98年虛報薪資共計500多萬元,甲公司除須補繳稅款130多萬元外,還需額外負擔100多萬元的罰鍰。
  國稅局提醒社會新鮮人及打工學生,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薪資單金額與實際核發金額是否相符,最好是將薪資袋或薪資條完整保留,以作為日後收到扣繳憑單時核對依據。最重要的是,千萬記得不可將身分證、印章交給他人使用,也不可在空白的薪資單上簽名、蓋章。
  該局同時提醒營利事業,應依法並誠實申報所得稅,切莫以身試法,更不應利用社會經驗不足之學生虛報薪資,以免觸犯相關法令而後悔莫及。該局並呼籲營利事業如有虛報薪資情事者,應儘速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李審核 06-2298023
  彙總編號:1010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