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受退人接獲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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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受退稅人若接獲該局退稅支票,請儘速持退稅支票逕向臺灣銀行斗六分行兌領或向當地金融機關委託代收,以免因遺失或逾兌領期限,致無法提兌。
退稅支票逾發票日1年未兌領者,稽徵機關須辦理退稅款解庫,在解庫前,受退人可持逾期之退稅支票至該局或分局申請辦理更正發票日期,或申請補開退稅支票。但如退稅款辦理解庫後,受退稅人須重新申請退稅,手續較為繁瑣。
各類退稅申請書表格及範例可上該局網站(網址http:// www.yltb.gov.tw)「便民服務」項下載或瀏覽。如有任何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地方稅退稅問題請洽該局資訊科。服務電話:(05)5323941轉407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