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 被繼承人死亡前擁有鉅額存款,繼承人為減輕遺產稅,將存款藏在人頭戶裡,被國稅局查獲補徵遺產稅併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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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擁有鉅額存款,應照實申報遺產稅,以免被查獲除補徵本稅並處予罰鍰。
該局指出,查核某遺產稅案件,發現被繼承人死亡前尚有高額利息所得,推估應有存款1,000萬餘元,惟遺產稅僅申報銀行存款200萬餘元,明顯偏低。繼承人主張被繼承人銀行存款因支付土地分割之整地費,故僅遺留200萬餘元存款;惟因無法提示支付整地費支出之相關憑證資料,經該局深入查核,發現繼承人為規避遺產稅,於被繼承人罹患失智症無行為能力期間,自其銀行存款帳戶分27次,每次提領數拾萬元現金,再存入同一行庫第三人帳戶,截至被繼承人死亡時仍以第三人名義轉存定期存款,且經該第三人供稱其存款帳戶係借繼承人使用,系爭資金均非其所有。國稅局遂依稅法規定,除將系爭資金併入遺產課徵外,並處予罰鍰。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被繼承人生前擁有鉅額存款,納稅義務人為減輕遺產稅而將存款藏在人頭帳戶,以為不會被發現而未予申報,惟經查獲除補徵本稅外將併處罰鍰,納稅義務人千萬別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民眾如仍有不明暸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上該局網站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吳麗華,電話:04-23051111轉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