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欠繳牌照稅辦理催繳,籲民眾勿逾期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針對97年至101年最近5年欠稅未送達之使用牌照稅積極全面清理,已寄發1萬多件稅單,繳納期間為10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希望收到稅單之民眾儘速於限期內就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至便利商店繳納者,101年8月1日零時至101年9月2日24時前均可繳納,且不用負擔6元手續費。
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稅單以雙掛號郵寄,倘因為稅單沒有人收領,稅單可以適用行政程序法辦理寄存送達,也就是說無法送達之稅單,稅捐機關可以「寄存送達」的方式,將稅單寄存在郵局,寄存郵局那天就算是送達,發生送達效力。因此,民眾縱使未收到稅單,已無法作為不繳稅的理由,如果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天沒有繳納之案件,稅務局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且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路經查獲,還會被處1倍之罰鍰。希望民眾留意是否有郵局之送達通知書,儘速向指定郵局領取,並於限期內就近至銀行、合作社、農會或超商繳納。
稅務局本於愛心辦稅之精神,特別再呼籲納稅人,一定要依限繳納使用牌照稅,如到便利商店繳稅,記得要保留有超商蓋章的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以避免爭議。如有疑問,請洽稅務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71-173、168、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