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合法房屋老舊可以不必繳納房屋稅嗎?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要件,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之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而係依房屋現值、構造、面積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而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相關疑義或辦理房屋稅相關事宜,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或電話詢問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