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國稅局何時退稅及退稅方式?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101年5月31日結束,已完成結算申報之民眾最關心何時可以收到退稅款及退稅方式。&該局說明,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含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將分成3批次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101年7月31日、10月31日、及102年1月18日,而第1批退稅對象包括採用網際網路辦理申報退稅案件、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分局(稽徵所)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退稅案件、電話語音確認或稅額試算線上回復確認案件及5月10前書面回復原寄發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之分局(稽徵所)案件;第2批退稅對象包括5月11日至5月31日採二維條碼、人工方式申報及書面回復確認退稅案件(含5月10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及原退稅確認申報書寄送地分局(稽徵所)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書面回復確認退稅案件); 第3批退稅對象則為逾期申報、逾期書面回復確認及申報自繳經核定為退稅之案件。&該局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僅有2種方式,納稅義務人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之帳戶,並於撥付成功後郵寄綜合所得稅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撥入;如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者,國稅局會直接寄送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支票)或退稅通知予納稅義務人。&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亦不會要求納稅義務人到郵局或銀行之自動提款機操作退稅,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千萬不要盲目聽從電話指示至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以免陷入歹徒詐財之圈套。&(聯絡人:大同稽徵所錢股長;電話25853833分機50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