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臨時堆置砂石遭改課地價稅之農業用地,取得縣府有關單位之核准證明文件,可申請恢復課徵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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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上臨時堆置砂石,經縣府通報違反區域計畫法,就沒有課徵田賦規定之適用,應改課地價稅,惟該土地臨時堆置砂石若符合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檢附縣府有關單位之核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可恢復課徵田賦,如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