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社會新鮮人求職時,當心被虛報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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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又到鳳凰花開,驪歌響起時,學校畢業生即將踏入社會,成為社會新鮮人,你知道嗎?求職時要小心!別淪為公司行號的人頭戶,遭虛報薪資而造成困擾。
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歩表示,邇來有少數不肖公司行號,利用社會新鮮人經驗不足及急於尋找工作的心理,於求職時輕易將個人身分證件及私章交付給雇主及會計人員使用,於次一年度收到薪資扣(免)繳憑單,出現異常薪資所得時,才發現自己遭虛報薪資,不僅沒找到工作還損害自身權益,或貪圖小利同意讓其虛報薪資,可能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而有刑責。
該局呼籲社會新鮮人於求職時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勿將身分証件及印章交付他人,或在空白表單及薪資印領清冊上簽名,當遇有被虛報薪資情事時應提出檢舉,並檢附薪資扣(免)繳憑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查核,若經調查屬實,該筆被虛報薪資將可註銷,該虛報者除補徵本稅外亦將依所得稅法110條規定處罰。【#336】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蔡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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