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岡山王小姐詢問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取得進項憑證之稅額可否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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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動業務無關之饋贈,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321】
新聞稿提供單位:岡山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蔣雅玲
電話:(07)6260123分機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