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101年娛樂稅籍全面清查即將開始了!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101年娛樂稅籍全面清查,將自7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辦理,清查範圍包含已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及應辦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之營業人。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法課稅範圍,如舞廳、高爾夫球場、電動遊戲場、網路遊戲、KTV、 MTV、電動搖搖馬、電動娃娃機、餐廳及小吃店附設卡拉OK‧‧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應課徵娛樂稅。
籲請營業人注意,凡應代徵報繳娛樂稅之營業人,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娛樂稅代徵人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未代徵之娛樂稅,除要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如您對娛樂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請洽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及竹南分局查詢。查詢電話稅務局:037-331900轉622,竹南分局:037-472215轉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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