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繳稅取款委託書無法提兌案件,國稅局已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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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繳稅案件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案件,已陸續提兌完成,第1批提兌件數共113,726件,其中3,756件未提兌成功,該局已對無法完成提兌之案件寄發通知書暨繳款書,請收到之納稅人依限期繳納。&請局說明,本次未提兌成功之繳稅取款委託書案件,除應自繳稅額外,如屬原結算申報截止日(101年5月31日)未存足款項者,需自該迄日至開徵日止,依101年1月1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37%,按日計算利息,一併徵收,繳納期間自10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補稅通知後儘速於期限內繳納稅款,俾免逾期繳納稅款,遭加徵納金及滯納利息,徒增負擔。納稅義務人若對於補稅內容有疑問者,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查詢。&該局籲請民眾注意,補稅繳款書是以雙掛號郵寄方式寄出,如有以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至銀行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納之情形,即為歹徒詐騙之技倆,請納稅義務人不要受騙。&(聯絡人:徵收科林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08)&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