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 醫療美容業者短、漏開統一發票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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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要:醫療美容業者短、漏開統一發票樣態

【豐原訊】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醫療院所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但部分醫療院所卻誤以為其所提供之醫療勞務及所銷售之醫療器材或美容用品均不須要開立統一發票,致發生短、漏開發票情事。
該分局舉出醫療美容業者常見短漏開發票之樣態如下:
一、縣市政府或社會福利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購買特定醫療器具時之補助措施,營業人於身心障礙者購買特定醫療器具時,僅開立補助金額之統一發票,而未依法開立該商品全額發票。
二、消費者向醫療器材業者租用大型輔具,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租金發票或僅開立收據。
三、醫美、醫療業者向消費者收取醫療課程費用及美容師之服務費,因買受人未主動索取而短漏開統一發票。
四、美容、生技業者等委託醫院、診所等執行業者銷售保健食品、保養品、化粧品等,未依規定開立委託代銷統一發票。
該分局提醒醫療院所,除所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外,如有銷售醫療器材、美容用品或提供美容勞務等,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豐原分局,職稱:稅務員 姓名:廖素慧,電話:(04)25291040轉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