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6月11日暴雨淹水,受災樓層房屋稅減免1個月。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縣因6月11日及12日暴雨造成重大淹水災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忙於清理家園後,別忘了在災害發生30天內檢附房屋災損時證明文件(如照片)或統一由各村里辦公室造冊,向該局或所屬分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針對本次受災房屋,以實際淹水日及受災樓層為準,每30天停徵1個月的房屋稅,不足30天也以30天計算;換句話說,只要淹水1天,淹水樓層就可以減免1個月的房屋稅。
如果因為豪大雨、土石流衝擊,造成房屋毀損,房屋稅也會因毀損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減免。例如房屋有坍塌至不勘居住,受災面積已達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 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至修復為止。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或分局服務電話如下: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
總 局:(03)3326181轉2412至2419,2422
中壢分局:(03)4515111轉302-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轉202-204,209
楊梅分局:(03)4781974轉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