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堪使用請勿任意棄置,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各位鄉親如果有不堪使用的車輛,記得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請勿任意棄置路旁,使用牌照稅才會停徵。並不是不堪使用將車子停在路邊,不予理會,就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了。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車子停放於公共道路,也是屬於使用公共道路,如果車輛欠繳使用牌照稅,又停放路邊被查獲,除了補稅外並處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若車輛未定期檢驗被監理機關逾檢註銷,又隨意停放於公共道路旁,經查獲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2倍罰緩。可說損失慘重,鄉親不可不慎,車輛使用有任何異動,一定要去監理機關辦理手續,以免荷包大失血!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