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新竹市車輛檢查上路了,您的牌照稅繳了沒?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新竹市車輛檢查運用路邊停車查核系統及車輛辨識系統等相關查緝工具,持續於各大街小巷同步清查,只要是使用公共道路之車輛(含路邊停車),都會被清查。
10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已於4月30日截止,5月1日至5月31日為滯納期,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報停繳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新竹市稅務局呼籲民眾,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者應儘速向該局或監理所站申請補發,逾期檢驗註銷牌照的車輛,請向監理單位辦理重新領牌或繳銷牌照事宜,以免受罰。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消費稅科 聯絡人: 張秀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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