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資料中心] 紙本電子發票報帳免影印─e化處理正本儲存在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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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導紙本電子發票報帳不易,因為為避免熱感紙模糊,採購人員需另行影印一份黏貼於支出憑單黏存單。財政部重申紙本電子發票於自然環境保存下無模糊之虞,無須再另外影印,且紙本電子發票之發票資訊皆已上傳至電子發票雲,所有資訊皆可以在此查詢與驗證。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本年2月份曾發函說明「各機關(構)辦理紙本電子發票報支作業」,於文中敘明配合電子發票的推動,倘顯無法長時間保存者,才需影印一份併同原始紙本電子發票向機關申請經費報支。財政部表示針對紙本電子發票紙質規範已於100年12月1日及101年5月14日再次發文予各試辦商,明確規定熱感紙形式之紙本電子發票,至少須達到中高階以上紙質,且符合5年以上的保存年限、不含雙酚A及符合防油、防水、防熱與防塑之4防標準,各試辦商並應提出有足資證明符合前開規範之檢測文件。
  另有關未來電子發票核銷作業,財政部刻正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積極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與新版「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介接商議,預定於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進行試辦作業,參與試辦之公部門所屬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均可自平台擷取以供核銷,不再需要黏貼相關紙本憑證,未來並逐步推行至所有公部門,期以公部門建立電子發票之示範應用,引領民間企業全面應用電子發票,並使現行政府電子化成果發揮更大之綜效。
  我國會計作業仰賴發票與紙本已行之有年,因應全球電子化之趨勢,財政部正積極協調各部會審視發票電子化後,須調整之相關會計作業與法規,以期盡快健全電子發票帳務處理的作業環境。
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雲:www.einvoice.nat.gov.tw

新聞聯絡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高級分析師盧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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