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民眾所繳納各種地方稅有重、溢繳稅款者,將主動辦理退稅。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所繳納各種地方稅經電腦銷號後,有重、溢繳稅款者,該局會主動將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送達〝溢繳稅款人〞即〝退稅人〞。
稅務局表示,退稅案件不會透過電話通知,皆以雙掛號郵寄,如未能送達者,會以雙掛號郵寄戶籍地址,又無人領取致被退回時,會以平信郵寄「退稅通知單」,請退稅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前往該局領取。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退稅專戶公庫支票有效兌領期限為自該支票發票日起算1年內,請退稅人接獲支票時儘速存入金融機構帳戶始能交換兌領。該局再次提醒民眾,現在詐騙集團橫行,稅務單位絕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人自行操作自動櫃員機,辦理退稅事宜,民眾應提高警覺或打165反詐騙電話求證,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