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購地供自用住宅使用,記得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民眾購地供作自用住宅使用,可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上勾選「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喔!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為提供一次性之便民服務,新所有權人只要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於現值申報書上第15欄勾選「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俟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於當年度9月2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將相關設籍及所有權資料等補送稅務局審核確認無誤後,即可於當年度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再次提醒,民眾購買土地供作自用住宅使用,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記得向稅務局或代辦之地政士表示要提前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機會稅科 聯絡人:張元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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