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接到房屋稅繳款書如有任何疑問請儘快向稅捐機關查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東區稅捐處表示: 101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截至目前為止,仍有6成5的民眾(約25餘萬戶)尚未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不慎遺失者,請於繳納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分處申請補發,並請民眾於101年5月31日前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101年房屋課稅所屬期間自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止,納稅人收到稅單時,先核對繳款書上的資料是否正確,例如使用情形、姓名、地址、稅額等有無錯誤,如有疑問或須更正事宜,請儘快向房屋所在地的分處反應,該處會儘快查明情形答覆納稅人。

  最近該處就接到一位民眾的反應,發覺年初剛買賣過戶的房屋,房屋稅額過高即向該處反應,經該處查明發現,核課期間月數誤植,稅捐處立即查對更正,另行寄送正確的稅單給納稅人,維護納稅人的權益。

  東區稅捐處指出:每年房屋稅開徵案件高達40萬件,依往年經驗,仍有極少數開徵資料未臻完善,為保護納稅人權益,該處表示除加強開徵前稅籍資料建立完整性外,並要求同仁在接到民眾反應時,應於第一時間內誠懇、明確、詳實答覆納稅人,以免民眾因等待而產生誤解。鳳山分處服務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服務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服務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