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 101年房屋稅即將於5月31日到期,請把握繳納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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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把握這最後幾天儘快繳納,如未收到或遺失房屋稅單,可於5月31日前(中午12點至下午1點或下班時間後5點至6點,亦有提供服務),到該局服務櫃檯補發房屋稅繳款書;納稅人如不克前來,亦可經由該(分)局服務電話或網站(http://www.tytax.gov.tw/core/e_service/lineform.php?Kind=7&Type=2)線上申請補發繳款書;持有自然人憑證的納稅人,可使用該局最新創新便民服務-itax便民服務e卡通(https://itax.tytax.gov.tw/)申請並自行下載繳款書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101年房屋稅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至15%;另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請民眾儘速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
總 局:(03)3326181轉2412至2419,2422,2427
中壢分局:(03)4515111轉302-307
大溪分局:(03)3800072轉202-204,209
楊梅分局:(03)4781974轉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