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請於期限內利用多元化管道繳納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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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表示,10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屆期,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10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如仍未繳納稅款者,請務必於6月2日晚上12時前,使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電話語音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等方式轉帳繳納房屋稅款,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尚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稅。以上多元繳稅管道除信用卡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繳稅管道均免收取手續費。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凡是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為確保自身權益,務請依照規定期限儘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