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西區] 101年房屋稅已開徵,請民眾檢視稅單內容,以確保權益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納稅人徐先生打電話至左營分處詢問,不解房屋稅單,為何數字列在住家及非住家非營業兩欄位?經委婉告知因該屋一樓為空置店鋪,該部分應按非住非營用稅率核課,至於樓上住家部分,則按住家用稅率計徵。
該處指出,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應按其現值依據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或都市計劃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徐君所有房屋係新建房屋,一樓因空置未使用,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店舖,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
該處提醒民眾於購買房屋後,可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查詢及提出申請按住家用稅率(1.2%)核課,以確保自身權益,另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者,可撥打「稅易通客服中心」服務電話07-2293363,屆時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解答您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