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101年度使用牌照稅,您繳稅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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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度自用車全期暨營業用車上期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稅期限,已於4月30日截止,超過繳納期限若仍未繳納者,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強制執行,如又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路邊),除責令補稅外,會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1倍之罰鍰。該局呼籲,尚未繳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民眾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