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縣內擁有多筆土地,年地價稅稅單只有1張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不少民眾向該局洽詢,其有3棟房屋,每年都收到3張房屋稅單,為何地價稅稅單只有收到1張,是否漏繳地價稅? 該局並說明,地價稅之課徵,是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所謂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換句話說,土地係以縣(市)為歸戶單位,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後之地價總額高低,分別適用不同稅率計算,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最多只有1張地價稅稅單。而房屋稅係按比例稅率計徵且未採總歸戶制,所以每一戶門牌開立1張房屋稅稅單,如有3棟房子分別編訂3戶門牌者,則有3張房屋稅單。 該局並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6條規定:「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地價稅採歸戶累進課徵方式,一般土地以課稅總地價與累進起點地價相比較,決定其歸屬級數,再乘以適當稅率,扣除累進差額後即為各該年應課徵稅額。即每年的地價稅是依申報地價應徵地價稅全額計徵,一般土地稅額計算公式為(課稅地價x適用稅率─累進差額)=該年應納地價稅額。 民眾若仍有任何地方稅稅務方面之疑義,可直接電話洽詢,該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