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101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6月1日起開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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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101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將於6月1日至11月30日實施,檢查對象包括建築工程業、土木工程業、道路工程業、機電工程業、水電工程業、庭園景觀工程業、室內裝潢工程業、工程顧問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建築師事務所、安養中心等行業,全面查核5年內(97年至101年)應納印花稅之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其他應稅憑證等,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先行自我檢視,如發現有短漏繳納(貼花)情形,請儘速自動補繳(貼)印花稅,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查獲,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15倍罰鍰,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30倍罰鍰。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 若因書立之憑證甚多而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申請核准按期彙總繳納,或經網路申報帳號申請核准後,自行上網申報繳納印花稅。網路申報網址為(http://www.etax.nat.gov.tw),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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