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籲請私人補教業者,配合國稅局春季函訪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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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瞭解私人設立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之招生經營狀況,101年度春季函(訪)查作業已經開始,日前已寄發業務狀況調查表予相關業者,請各受訪業者配合本項作業詳實填報業務收入狀況。 &該局說明,為順利執行該項作業,掌握前揭對象之經營狀況及所得資料,每年均會參考以往年度之查核對象及教育局、社會局所提供之業者名冊、保險公司列載之學生投保資料,就具查核價值之業者,執行函(訪)查作業,並蒐集相關資料,憑以分析業者自行填報函查表之收入是否合理,篩選作為實地訪查之對象。&該局指出,以往函(訪)查作業發現,有極少數業者未能配合填報業務狀況調查表,或填報之業務狀況調查表與所蒐集之資訊有明顯出入,卻又拒絕提供學生名冊等相關資料,經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該局籲請上述業者配合函(訪)查作業,詳實填報業務狀況,以免受罰並損及自身權益。&(聯絡人:審查二科郭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23)&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