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重劃土地,因地政機關通知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有誤,補徵土地增值稅的起算日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2/05/09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已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的重劃土地,後來經地政機關通知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有誤應予更正,導致應補徵土地增值稅,核課期間的起算日,應從地政機關函請稅捐稽徵機關更正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時點的收件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