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補習班安親班收取費用開立收據應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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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各補習班雖經各該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因與一般公私立學校性質不同,所書立之各項憑證,仍須繳納印花稅;另兒童托育中心(安親班)收取費用所開立之收據,除由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辦理者可免納印花稅外,如由團體、私人或公司行號所辦理者,因未符免稅規定,仍應按金額千分之四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補習班、安親班收取費用開立收據,請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或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如漏貼印花稅票,一旦被查獲,除補貼印花稅票外,還須處應納稅額5至15倍罰款。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