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當心被拍照處罰!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在縣內各重要路口,設置車牌自動辨識系統拍攝行駛中車輛,逐一過濾車輛繳稅或牌照使用情形,對欠稅或牌照已註銷車輛予以補稅處罰。
該局呼籲100年度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稅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滯納期滿後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以1倍的罰鍰。
該局表示,如沒有收到繳款書,有可能是您的車輛逾期未驗車,車牌被監理機關註銷了,為了您的權益,請儘速向監理機關查詢,提醒您,已被註銷牌照車輛要繼續使用,必須先到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手續,否則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應補稅外還要處以2倍的罰鍰。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