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資料中心] 電子發票形塑友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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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魏委員明谷、何委員欣純今日對本部電子發票政策幾項疑問,本部說明如下:
一、使用電子發票須申辦聯名卡或必須使用悠遊卡及iCash卡消費,不方便且有圖利廠商之嫌:
  財政部目前採取多元載具的推廣方式,如試辦商之會員卡、悠遊卡、金融卡,以民眾現有的消費工具(iCash)做為消費時索取發票的載具,並無任何強制規定及限制,民眾若無任何載具,亦可索取紙本電子發票。
  財政部已於今年3月1日起推動手機條碼試辦,任何民眾都可以透過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申請專屬手機條碼,之後可持手機條碼於試辦店索取電子發票,讓大部分的民眾都可以輕鬆使用電子發票,本項措施預計於7月1日起全面實施。
二、消費者使用載具中獎後,可把中獎獎金存於載具至營業人處消費,有圖利營業人之嫌:
  消費者透過會員卡載具索取之電子發票,中獎後透過營業人通知,可自行選擇列印出紙本電子發票至郵局兌領獎,或是至營業人處兌換等值商品。
三、紙本電子發票為熱感紙,保存不一含雙酚A,又不能回收:
  由於索取統一發票為國人多年養成的習慣,因此不少民眾針對電子發票存在許多誤解及質疑,例如紙本電子發票紙質及印刷的相關問題。事實上,自今年元月一日起,紙本電子發票熱感紙的品質除絕對不含雙酚A外,並已兼具防水、防油、防熱、防塑的新規範,在正常保存下可以超過七年,對於營業人報帳核銷上完全無虞。
四、紙本電子發票比傳統發票大張,更不環保:
  傳統發票包含消費者手中之收執聯與營業人留存之存根聯,且每超過8個品項即多印1張發票,而紙本電子發票無論多少品項均列印於同張紙上,因此若品項相同,紙本電子發票平均列印面積約為傳統發票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另外,即使消費者索取的是紙本電子發票,在營業人端已毋須再列印存根聯,且減少後續處理存根聯保存、運輸、和人事處理成本,讓企業更具競爭力。
五、配合電子發票企業都是大企業,小店家不敷成本、無法配合:
  目前電子發票推廣除了大型營業人外,還透過雲端服務讓許多中小型企業營業人更容易設計電子發票系統,目前加入的業者包含蔣堂物賞、微程式、杏一醫療、中友百貨地下美食街、台糖蜜鄰超市等,只要營業人有意願開立電子發票,財政部都樂意進行相關的輔導。透過電子發票雲提供的服務,使營業人無論在記帳成本及資訊設備上,相較於傳統開立發票系統更省成本。
  除了不同企業體,在區域上財政部目前也針對偏鄉地區如花蓮玉里、屏東三地門、霧台等區域,設計一套完整的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讓營業人可以在都會以外的地區開立電子發票,真正讓電子發票深入民眾生活的每一部分,同時期望民眾能夠更了解、習慣並且接受、支持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ww.einvoice.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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