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 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市訊)今年房屋稅將於101年5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全部寄發,如果您坐落於本市供住家用的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是免繳房屋稅,當然您也就不會收到房屋稅單了。
偶有民眾向新竹市稅務局詢問為何沒收到房屋稅單?該局表示,房屋稅係按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依實際使用情形(例如住家用、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適用不同稅率課徵。當房屋的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且全部供住家使用,其房屋稅免徵。為消除民眾的疑慮,該局並於每年開徵時對第1次適用此項免徵規定者,主動寄發免徵房屋稅通知書。
至於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即使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應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免徵或課徵。也就是說非住家用部分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但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至於住家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該局並提醒如您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已遺失者,請儘快於5月底前以書信、網際網路、電話或親自到該局申請補發繳款書。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房屋稅科 聯絡人:廖菊芳
聯絡電話:(03)5225161轉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