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新北市100年調整房屋地段率通盤考量整體發展及解決地區間失衡問題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必須根據房屋所處街路商業交通及房屋供需與買賣價格等評定地段率。上次評定地段率在97年,因此在100年需重新檢討,故本次評定之地段率雖在本年開徵之房屋稅適用,惟早在一年前即已作業完成,並公告確定。
100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法進行地段率之調整,係本市改制後的第一次辦理,除需通盤考量上次評定後地區發展變化情形外,也需面對因原各鄉(鎮、市)評定標準差異所造成地區間失衡問題,任務較以往更為艱巨。過程中,稅捐處同仁赴現場實地調查,並參酌全國及毗鄰各縣市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表,再據以將擬訂及相關參考資料送請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其間也邀請學者專家共同研商。地段率評定結果,已於100年4月間依法辦理公告。
稅捐處說明,近年來各項重大公共交通建設完工及各捷運路線陸續通車,帶動部分地區商業繁榮、生活機能日益完善,房屋價格也跟著上漲,例如10年前板橋區住宅大樓的房屋買賣價格每坪介於11萬至16萬元,而現在住宅大樓每坪已飇漲為30萬至55萬元,縣民大道的雙子星大樓更高達56~80萬元;另外也有部分地區相對沒落,例如瑞芳區海濱路、汽車路、侯硐路等。稅捐處檢視發現,板橋區縣民大道商業交通發展變動情形頗劇,而91年至100年地段率皆為140%,顯然目前地段率不足以反映該行政區域街路之實際榮景;又如瑞芳區海濱路與板橋區陽明街繁榮程度明顯不同,其地段率卻同為110%,為維公平原則及稅制之健全,地段率確有合理調整之必要。
稅捐處也發現,由於近年來政府投注在新北市的商業、交通建設,吸引民眾移入或置產投資,帶動新北市的發展,也牽動房價上漲,平均漲幅超過50%,且相較其他縣市之最高及最低地段率,新北市確屬偏低,因此於100年3月對全市各行政區域評定房屋地段率,將改善街路地段率不公平情形列為首要工作。
綜上說明,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3月評定之房屋坐落地段率,針對商業交通規劃完善、房價高漲的地區街路調升地段率,而對偏遠、商機已趨沒落的地區則予以調降地段率,有助落實租稅正義並具合理性。調整後最高地段率230%位於板橋區站前路及新站路,新莊副都心次之,地段率為220%,相對於其他直轄市也無偏高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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