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新北市100年調整房屋地段率 改善課稅不公平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必須根據房屋所處街路商業交通及房屋供需與買賣價格等評定地段率,每3年評定一次。新北市各區域房屋地段率久未調整,確有失衡情況,也有民意反映該市有部分街路地段率不公平,上次評定地段率在97年,因此該處才在100年初從全市整體衡平性角度,進行全面檢討,以切合社會大眾對租稅公平之期待。
稅捐處說明,新北市自91年以來,各項重大公共交通建設完工及各捷運路線陸續通車,帶動部分地區商業繁榮、交通更加便捷,生活機能日益完善,房屋價格也跟著上漲,例如10年前板橋區住宅大樓的房屋買賣價格每坪介於11萬至16萬元,而現在住宅大樓每坪已飇漲為30萬至55萬元,縣民大道的雙子星大樓更高達56~80萬元;另外也有部分地區相對沒落,例如瑞芳區海濱路、汽車路、侯硐路。稅捐處檢視發現,板橋區縣民大道近年來商業交通發展情形頗劇,其91年至100年地段率皆為140%,顯然目前地段率不足以反映該行政區域街路之實際榮景;又如瑞芳區海濱路與板橋區陽明街繁榮程度明顯不同,其地段率卻同為110%,如不酌予調整地段率,顯失公平且造成稅制不健全。
稅捐處也發現,由於過去10年來政府投注在新北市的商業、交通建設,吸引民眾移入或置產投資,帶動新北市的發展,也帶動房價上漲超過50%,然而這10年房屋地段率僅作微幅調整,且相較其他縣市之最高及最低地段率,新北市確屬偏低,不符租稅公平原則,因此於100年3月對全市各行政區域評定房屋地段率,目的是要改善街路地段率不公平情形。
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0年3月評定之房屋坐落地段率,針對商業交通規劃完善、房價高漲的地區街路調升地段率,而對偏遠、商機已趨沒落的地區則予以調降地段率,調整後最高地段率230%位於板橋區站前路及新站路,新莊副都心次之,地段率為220%。調降地段率的街路房屋,已於100年5月開徵房屋稅提前適用,至於調升地段率部分,則自101年5 月開徵房屋稅反映。該處表示,此評定地段率早在一年前即已完成,並與近日油電漲價,或政府增稅無關。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劉麗慧 電話:8952-8130
撰稿人: 企劃服務科  蔡雅芬 電話:8952-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