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請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101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止,高雄市東、西區稅捐處已寄出房屋稅繳款書,請納稅人如期繳納。房屋稅每年徵收一次,101年房屋稅課稅期間是從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計12個月。但如果是年度中購屋或新建完成,應從事實發生之次月起課稅,即以實際持有房屋之月份課徵,則會有課稅月數不足12個月之情形。
西區稅處特別提醒納稅人,接到房屋稅繳款書時,請先核對稅單上的納稅義務人名稱、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情形是否正確,若有任何疑問可撥該處稅易通客服中心電話07-2293363洽詢,或上該處網站(http://www.kctax.gov.tw)查詢,請納稅人多加利用。